北京师范大学关于组织第三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阅读 次

                                                                        师教培养【2020】144号

相关本科培养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的设置,坚持立德树人,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培养面向未来的卓越教师和拔尖创新人才。旨在使学生通过通识教育课程的学习,在知识掌握、能力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方面获得长足进步。在离开学校后,能够从在大学学习时获得的思维方式和技能中受益,在未来面对迅速变革的时代和社会时,能够以开放的思路和多元的视角,去应对问题和挑战,探究事物的本质,积极寻找有效解决方案,创造社会价值。

2015本科生培养方案重构了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设置了六大模块通识教育课程:家国情怀与价值理想、国际视野与文明对话、经典研读与文化传承、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社会发展与公民责任。2019-2020学年,学校28个学部院系、10个研究院所等共开设通识教育课程517门。

为了进一步提升通识教育课程质量,学校分批立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并将每年组织两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工作。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包含必修(思政、英语、体育等课程)和选修两类。2018年和2019年度学校分两批立项通识核心课程建设项目54项,2019年第一批与2020年第二批通识核心课程认定共计28门。本学期正在开设的已立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12门。

一、认定方式

1.采用学生提名与院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第三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范围。由认定范围内的课程主讲教师自主决定,是否参与第三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工作。

2.参与认定的课程需提供以下材料:

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报告、学生作业评阅反馈等支撑材料;

5分钟说课视频(自行拍摄)或者课程教学录像(一节课),教学录像可自行提供,也可由教务部专人拍摄。

3.教务部组织专家组,根据教师提供的材料,通过评审投票确定认定结果。

二、奖励办法

1.经专家组投票通过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证书。

2.“北京师范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直接列为校级优质课程,纳入本科教学业绩奖励。

三、工作程序

1.12月11日前:确定第三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认定范围,主讲教师确定是否参与第三批认定工作,院系填写有关信息并反馈附件(第15和第16周集中拍摄教学课程录像);

2.12月18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由课程开设单位教务员老师收集后,统一发送教务部联系人;

3.12月25日前:专家组评审并公示。

 

联系人:符佳佳,电话:58801851

Emailfujiajia@bnu.edu.cn

 

附件: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第三批认定范围清单

 

 

教务部

2020年12月8日

附件列表

  1.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第三批认定范围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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