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更新和报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阅读 次

师教质量〔2021〕2号

各学部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3号,附件1)等通知精神,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将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学校大局出发,认真做好更新与报送工作。

二、所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本次报送在2020年报送的基础上新增了字段,我办已将现有专家库中的专家信息,结合研究生导师库进行了初步更新和补充,并按学部院系进行了拆分(附件2)。请各单位务必在研读填写说明和数据字典(附件3和4)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标注需移除的专家信息。对于不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已退休且本人不愿继续担任专家的、已离职的,应进行移除。此类专家的信息请用红色字体标注不要直接删除

2.核实、更新和完善专家信息。专家信息库的表头字段,黄色为必填项、橙色为有此情况必填、灰色为选填项。所填写的信息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中要求的格式填写,务必完整、准确、规范。

3.新增专家。现专家库中没有的、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本单位教师,本人同意的,全部补充到专家库。

请于3月1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专家库发至联系人qq。

联系人:吕洁,58804006,lvjie2014@bnu.edu.cn,qq:872603085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
  2. 附件4:专家库数据字典.xls
  3.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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