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级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阅读 次

师教综合〔2023〕78 号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19年5月修订)、《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2021年5月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对2022级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

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指导下,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活动应以公开答辩的方式举行,答辩结束后,考核小组及时将中期考核材料签字并交于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

二、涉密论文申请

学位论文选题涉密者,需在论文开题之前申请涉密学术论文,具体见《北京师范大学涉密学位论文暂行管理办法》。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由培养单位审核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三、安全论证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将安全意识融入育人全过程,培养研究生的安全风险识别能力、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提高研究生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的意识,加强安全行为养成,增强研究生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研究生在撰写开题报告时,须有专门的部分或段落,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自己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可能会面临的实验室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技术安全、数据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做好应急预案。

研究生在进行开题答辩时,导师和考核小组须对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中所列出的安全问题是否全面、采取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并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和补充建议,帮助研究生把好论文研究安全关。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自行安排,但须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科直博生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

五、考核结果评定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综合考虑研究生学业表现和开题报告质量以及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级制评定考核结果。教务部将对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优秀”名单进行复核。硕士生中期考核“优秀”要求的标准如下:

1.思想品德表现良好;

2.学位课程(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平均学分绩不低于85分,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考试成绩)/∑课程学分;

3.开题报告为“优秀”。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学生的学科专业知识、科研能力、论文选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二等级评定。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前组织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并在研究生系统中期考核模块审核提交相关信息。其中,中期考核模块新增了课程学习情况(不含必修环节)及中期考核材料相关信息字段。课程学习情况栏目需要点击自动审核,方可显示信息。

六、学术规范测试

为了不影响学位申请,请每位同学最迟于申请学位的上一个学期期末前通过学术规范测试。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教育和训练,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从2015级开始,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均须参加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基本知识的测试,作为研究生中期考核的一部分。测试总分为100分,答题时间限制为60分钟,取得90分及以上者即为通过。测试不通过或未参加测试者,将无法提交中期考核的审核结果。

系统于每年11月1日00:00至次年8月31日24:00面向所有年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开放,请在此期间自行下载资料进行学习,并参加答题测试。答题测试不限次数。如果测试不合格,两周后方能进行再次测试。

教务部(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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