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课程助教本学期考核评优与下学期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阅读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公开、高效执行《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现对本学期考核评优与下学期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 本学期助教工作考核与评优

1.助教工作考核

依据《关于做好201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的通知 》(师教培养〔2019〕3号)中“三、工作考核”进行。

2.优秀助教评选

从本学期开始将进行优秀助教评选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评选办法,并报教务部备案。

评选名额按岗位数的20%进行分配(附件2)。评选过程须经助教个人申报和主讲教师推荐;单位评审并进行公示;填写优秀助教申请表(附件3)和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经学校审核,颁发证书。

3.评优备案工作

请于2019年9月16日前将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评选办法、《优秀助教申请表》、《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报送教务部备案。电子版发送peiyangchu@bnu.edu.cn。

各单位请妥善保存助教工作考核表等档案材料,以备查阅。

二、下学期助教聘任

      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的设置、申报、审核、管理和津贴发放均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中进行,也可通过数字京师研究生系统进入平台。

1.授课教师申报

8月26日前,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可登陆“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2.开课单位审核并公布

9月2日前,开课单位对申报课程和设岗建议进行审核,在本单位助教名额(附件5)内确定设岗课程和岗位数。

所有助教岗位、岗位要求和岗位数都将在培养办专栏公布。

3.研究生申请

9月9日前,研究生查看设岗需求,根据自身情况,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打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经导师、任课教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交开课单位审核。

4.开课单位确认

9月16日前,开课单位择优确定助教岗位,并在培养办专栏公布。

入选助教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打印《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责任协议》,经授课教师和开课单位签字确认后,由助教、授课教师和开课单位分别存档。

5.助教培训

担任助教的研究生需参加教师发展中心、开课单位或授课教师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其中,至少参加一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和要求请根据教师发展中心通知执行。

未参加培训的助教扣发一个月助教津贴,且今后不得再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

6.津贴发放

开课单位根据设岗情况于每月17日前提交助教津贴,并于当月18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财经处。具体发放办法请根据财经处通知执行。

最后一个月的助教津贴根据培训情况和单位考核意见发放。

三、联系人

研究生公共课程  杨老师(58802470)

系统问题            张老师(58806411)

相关其它问题      魏老师(58806042)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名额分配表

3、优秀助教申请表

4、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

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名额分配表

6、系统填报指南

教务部

2019年7月4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3、优秀助教申请表.doc
  2. 附件4、优秀助教评选结果汇总表.xls
  3.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师校发〔2015〕44号).doc
  4. 附件6、系统填报指南.null
  5.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优秀助教名额分配表.xls
  6. 附件5、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名额分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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