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7  阅读 次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规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和《关于2020~2021 学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本学期考试时间为第17~18周(2021年6月14日~2021年6月27日)。现对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和成绩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考核

      1.考核组织:教务部培养办负责组织公共课程的考核(具体安排请留意教务部主页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各自专业课程的考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是专业课考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考试周内不得离校,同时要参加巡考、负责处理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教务秘书应坚守岗位,协助负责人解决问题,一般不得承担监考工作。各考场的监考教师由主考教师负责安排。

      2.考核方式:研究生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除实习、实验、实践、社会调查、科研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采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外,其它课程都要进行考试。必修课、学位基础课程必须进行笔试。并且要有正规试卷,时间不少于2小时。

      3.考试命题与管理:考试不得划定范围,命题应注重考核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避免大量考核单纯记忆性的知识。可以采取必答和选答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教学中的个性化问题。对于由多位教师讲授的公共课程或平行教学班级的专业课程,由开课单位或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其它专业课程可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所有试卷应按照学校的统一模版制卷(附件1)。

      4.成绩评定:研究生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作业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考试成绩应采用百分制记录;考查成绩可以采用百分制或等级制评定,原则上成绩应呈合理分布。

      5.考试时间长度:一般课程考试时长原则上为120分钟;如确需延长,应书面说明,原则上不超过180分钟。

      6.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报批的考试时间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开始时间为:

      上午:第一场 08:00,第二场 10:20;

      下午:第三场 13:00,第四场 15:20;

      晚上:第五场 18:00,第六场 20:00;

      为避免耽误考生中间转场,超过100分钟的考试请安排在第二场、第四场或第六场。考试时间在120分钟(不含)以上的课程,将采取连场方式安排。

      二、期末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1.自考试周起至2021年9月3日23:59为成绩录入时间。未按期录入成绩者应填写并递交《研究生成绩单逾期递交申请表》,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在2021年9月19日前报教务部培养办备案,方可补录。

      2.2021年9月19日前任课教师将《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和《考试课程统计分析表》(请从系统成绩录入模块中打印)交到开课单位或教务部培养办(公共课)。

      三、考核材料的保管与管理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2019年5月修订),承担教学任务的院系应保存试题和试卷4年。


      教务部培养办公室:主楼A区112

      公共课成绩管理:杨老师 58802470 yangx@bnu.edu.cn

      博士生专业课成绩管理:魏老师 58806042 peiyangchu@bnu.edu.cn

      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课成绩管理:马老师 58806131 yjsymatianhui@qq.com

      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课成绩管理:汤老师 58807675 tangqiuju0915@bnu.edu.cn




教务部

2021年5月7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2:研究生成绩单逾期递交申请表.doc
  2. 附件1:研究生试卷卷头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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