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  阅读 次

各培养单位及参加2019年暑期上课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校2019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即将在7月13日至8月18日期间进行,结合《入学须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授课准备工作的通知》(师教培养〔2019〕4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教育硕士新生于7月13日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7月14日上午参加入学教育暨开学典礼,7月15日开始上课,8月18日课程结束,8月19、20日离校,授课时间为五周。

      教育硕士老生于7月14日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7月15日开始上课,8月18日课程结束,8月19、20日离校,授课时间为五周。

教育博士新生于7月13日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7月14日上午参加入学教育暨开学典礼,7月15日开始上课,课程结束及离校时间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二、学习准备

      已参加第一阶段授课的2018级非全日制、公费师范毕业生教育硕士,必须完成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中必修环节的《实践案例研究》《教育观察反思》《教学专题研究》三部分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实践案例研究:学生依据自身教学或管理实践,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撰写案例研究报告。

2.教育观察反思:进行课堂观察或教育活动观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观察报告,并附相应的完整观察视频。

3.教学专题研究:结合本学科、本岗位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形成5000字的研究报告。

      以上报告和视频学生须根据培养单位要求按时提交。在2019年暑期上课期间,由培养单位安排导师组织学生分小组进行专题交流研讨、导师点评、评定成绩。成绩合格的,则记入学分。

      学生应主动与培养单位尤其是指导教师沟通联系、主动学习,随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网站查看暑期上课相关通知,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内容。

三、其他工作

(一)《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课程说明

      2019级新生及未修读过《避免抄袭》课程的老生,须修读网络课程《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该门课程为必修环节,不通过则无法进行中期考核和论文开题。具体课程修读说明将于暑期新生入学教育大会上由专人讲解。

(二)教育硕士课程及考试相关工作说明

1.2019级新生暑期开设的公共课课程表、分班情况、各科目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考试名单等信息请于7月上旬登录教务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2019年暑期教育硕士专业课课程表请于报到时查看培养单位通知。

3.2018级和2019级暑期上课教育硕士均有部分公共选修课须在7月13-14日期间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选修操作,具体说明详见7月上旬教务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选课通知。

4.请严格按照任课教师要求如期提交作业,并务必在作业上注明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学生姓名、学号及培养单位等信息,以免作业无法准确、准时转给任课教师,造成作业部分成绩缺失或课程总成绩不及格的情况。

(三)报送参加新生入学教育带队教师

       学校定于7月14日上午,教育硕士在教九楼502、教育博士在教九楼402召开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暨开学典礼。请各培养单位确定组织入学教育带队教师信息,填报附件表格,于7月9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huangjuan@qq.com。入学教育大会具体安排详见《2019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上课手册》。

(四)相关工作联系人

      报到、注册及具体上课工作安排请联系各培养单位教务秘书,教务部(研究生院)组织开设的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英语、汉语语言文学基础)请联系教务部杨老师,教育学部开设的公共课程请联系教育学部刘老师。

教 务 部:杨老师 58802470

教育学部:刘老师 58804715

教务部

2019年6月27日

附件列表

  1. 新生入学教育带队老师名单回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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