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级本科生降级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2  阅读 次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综合20243


关于组织2020级本科生降级事宜的通知

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20级(2024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23157第三十四条,现将2020本科生降级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规定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23157第三十四条,四年级春季学期的留降级工作由教务部统一组织,有关材料应于四年级春季学期第4周结束前报教务部审核。其他时间提出的留降级申请,一般不再受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留降级一次

请各培养单位妥善告知2020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因学业修读完成情况预期不能如期毕业或结业者申请降至2021级学习。

二、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4周结束3月18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送达申请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申请程序

2020学生慎重做出申请降级决定,应由本人下载、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递交所属培养单位本科教务老师

培养单位确认接收的申请材料为学生本人降级意愿无误,并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23157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学业进展情况,经所在培养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形成意见、分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后3月18下班前将审批材料递到教务部综合处

四、复核审批

教务部复核相关申请材料,对复核通过的,报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

获准降级的学生,自批准之日起降至2021级学习,并不再作为2024届应届生进入毕业审核流程。

联系人:老师jwc@bnu.edu.cn;地点:主楼A111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

教务部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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