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0-12-21  阅读 次

一、考试时间

1.《政治理论》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18:00—20:00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18:00—20:00

3.《自然辩证法概论》    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18:00—20:00

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18:00—20:00

学位英语基础部分笔试考场及《通用英语》课程安排请于第17周在教务部网站或公共外语管理平台查看,其他课程考场安排请在数字京师教务管理系统中查看。

二、考试要求

1.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2.凭有效证件(校园卡、学生证、听课证)入场,照片需清晰;

3.电子设备需关机并放指定位置,否则按违纪处理;

4.离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三、考试安排

1.《政治理论》课程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2。

3.《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3。

4.《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4。



附件列表

  1. 附件1:2020-2021学年秋季 《政治理论》课程考场安排(后八周).pdf
  2. 附件3:2020-2021学年秋季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考场安排(后八周).pdf
  3. 附件2:2020-2021学年秋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课程考场安排(后八周).pdf
  4. 附件4:2020-2021学年秋季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考试安排(后八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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