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0〕127号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2020年在浙江、山东省的招生政策,经调研各单位意见和相关学生专业意向,报教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了我校北京校区2020级浙江、山东省大类招生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开展2020级相关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和各单位接收限额
本次主修专业确认对象为北京校区在浙江、山东两省大类招生的2020级本科生。其中,现已选拔到其他实验班的学生不再参与主修专业确认;大类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的学生,默认确认其主修专业为本大类内唯一的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各大类对应的具体主修专业及接收限额如下:
大类名称 |
专业 |
接收限额 |
社会科学试验班 (32人) |
经济学(实验班) |
不限 |
工商管理(数字企业管理实验班)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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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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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Fintech)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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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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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卓越实验班)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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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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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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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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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试验班 (36人) |
汉语言文学 |
不限 |
英语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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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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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E(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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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 (34人) |
化学 |
不限 |
生物科学类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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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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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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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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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科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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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类 (23人) |
物理学(基地班)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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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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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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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 (18人)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不限 |
统计学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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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类 |
默认确认为“教育学类”2020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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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类 |
默认确认为“历史学”2020级 |
二、工作安排
1、各专业可在12月15日前自主安排面向相关学生的说明会、宣讲会等活动,需要举办的请于11月25日前填写附件2,提交教务部联系人,由教务部向各大类的管理单位统一转达,由各管理单位通知到相关学生。
2、请各大类的管理单位组织学生于12月18日前,进行第一轮志愿填写,汇总后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联络人(见附件3),培养办公室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第一轮考查。
3、12月25日前,第一轮考查后可以直接确认专业的大类,由教务部进行公示,相关学生按照公示中的专业进行本学期期末的选课。第一轮考查后无法直接确认专业的大类,按“工作方案”在寒假结束时进行第二轮确认。
4、2021年2月21日,需要进行第二轮确认的大类,由管理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第二轮志愿,汇总后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联络人(见附件3),培养办公室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第二轮考查。
5、教务部将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相关学生在开学初规定时间内按照公示结果调整本人的选课。
6、教务部将所有学生的主修专业确认结果报送主管校领导,履行学籍变动手续。
三、特别说明
每个参与主修专业确认的学生需在本人招生大类对应的范围内,填写3个不同的意向专业(大类内的专业不足3个的除外),志愿填写不符合规则的学生(包括漏填、重复填写、超范围填写等),其优先顺序降低至所有志愿填写合规的学生之后,另行确定优先顺序。
完成主修专业确认的学生,在第二学期、第四学期可正常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工作,按转专业的通知和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2020级浙江、山东省大类招生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附件2:主修专业确认宣讲说明活动安排表
附件3:主修专业确认志愿汇总表(发到各大类管理单位)
联系人: 王嘉钰 58809264 wangjy@bnu.edu.cn
教务部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