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浙江、山东省大类招生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9  阅读 次

师教培养〔2020〕127号

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2020年在浙江、山东省的招生政策,经调研各单位意见和相关学生专业意向,报教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确定了我校北京校区2020级浙江、山东省大类招生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开展2020级相关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和各单位接收限额

本次主修专业确认对象为北京校区在浙江、山东两省大类招生的2020级本科生。其中,现已选拔到其他实验班的学生不再参与主修专业确认;大类中只包含一个专业的学生,默认确认其主修专业为本大类内唯一的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各大类对应的具体主修专业及接收限额如下:

大类名称

专业

接收限额

社会科学试验班

(32人)

经济学(实验班)

不限

工商管理(数字企业管理实验班)

不限

金融学

不限

金融学(Fintech)

不限

会计学

不限

法学(卓越实验班)

不限

社会学

不限

人力资源管理

不限

公共事业管理

不限

人文科学试验班

(36人)

汉语言文学

不限

英语

30

传播学

不限

PPE(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5

理科试验班

(34人)

化学

不限

生物科学类

不限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0

心理学

12

地理科学类

15

资源环境科学

15

物理学类

(23人)

物理学(基地班)

1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限

人工智能

不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不限

数学类

(18人)

数学与应用数学

不限

统计学

不限

教育学类

默认确认为“教育学类”2020级

历史学类

默认确认为“历史学”2020级

 

二、工作安排

1、各专业可在1215日前自主安排面向相关学生的说明会、宣讲会等活动,需要举办的请于1125日前填写附件2,提交教务部联系人,由教务部向各大类的管理单位统一转达,由各管理单位通知到相关学生。

2、请各大类的管理单位组织学生于1218日前,进行第一轮志愿填写,汇总后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联络人(见附件3),培养办公室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第一轮考查。

3、1225日前,第一轮考查后可以直接确认专业的大类,由教务部进行公示,相关学生按照公示中的专业进行本学期期末的选课。第一轮考查后无法直接确认专业的大类,按“工作方案”在寒假结束时进行第二轮确认。

4、2021221日,需要进行第二轮确认的大类,由管理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第二轮志愿,汇总后提交教务部培养办公室联络人(见附件3),培养办公室按照“工作方案”进行第二轮考查。

5、教务部将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的结果进行公示,相关学生在开学初规定时间内按照公示结果调整本人的选课。

6、教务部将所有学生的主修专业确认结果报送主管校领导,履行学籍变动手续。

 

三、特别说明

每个参与主修专业确认的学生需在本人招生大类对应的范围内,填写3个不同的意向专业(大类内的专业不足3个的除外),志愿填写不符合规则的学生(包括漏填、重复填写、超范围填写等),其优先顺序降低至所有志愿填写合规的学生之后,另行确定优先顺序。

完成主修专业确认的学生,在第二学期、第四学期可正常申请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工作,按转专业的通知和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2020级浙江、山东省大类招生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

附件2:主修专业确认宣讲说明活动安排表

附件3:主修专业确认志愿汇总表(发到各大类管理单位)

 

 

联系人: 王嘉钰  58809264  wangjy@bnu.edu.cn

 

 

                               教务部

                                    2020年1119


附件列表

  1.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2020级大类招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doc
  2. 2020级浙江、山东大类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宣讲说明活动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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