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生、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运行经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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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财经制度改革关于事财结合、权限下移的要求,自2018年开始,不再戴帽拨付本研公共课程的运行费,改为依据上一学年开课情况,在核算学部院系年度预算额度时一并计入开课单位(研究生公共课程则为主建单位)的教学运行费总额,由开课单位在年度各项支出中统筹安排,打通使用。
教学运行费属于日常业务经费,可用于支持任课教师购置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印制讲义、考卷,以及进行与本课程教学有关的交流活动等。
上述公共课程包含: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含必修和选修)和研究生公共必修(学术学位)和公共选修课程,其中,研究生公共必修课程既包括培养方案内的公共必修课程,也包括各单位教师为全校研究生开设的校级研究方法课程。
请相关学部院系了解经费拨付方式的变化情况,支持相关课程的日常教学工作。
附件:
1.本科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开课院系统计表
2.研究生校级研究方法课程列表(含主建单位)
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2020年 9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