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北京校区本科生转专业批准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阅读 次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师教综合〔2024〕37号

关于公布2024年北京校区本科生转专业批准名单

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校区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现就公布2024年北京校区本科生转专业批准名单及做好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批准情况

经对292名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名单的公示、教务长办公会议审核,学校同意287名学生自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起转入新的专业学习。其间,收到1名学生提出放弃转专业结果的说明;公示名单中的4名转为公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专业变动的申请尚待生源地省(市)教育厅(局)同意。现将获得批准的287本科生转专业名单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后续工作安排

(一)学籍变动

教务部将统一办理获准名单中学生的学籍变动手续,学生自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起划归转入专业所属培养单位管理,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学习,专业修读结束时将按所在年级、所属专业的毕业审核标准及学位授予审核标准予以审核。

转为公费师范生专业及公费师范生转换专业的学生,在生源地省(市)教育厅(局)同意后,将由教务部通知,签署《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二)退课安排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师教〔2023〕2号),对于获准转专业学生本学期已选择修读的原专业的课程,请学生根据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前学期已选的通识公共必修课程(如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类、体育与健康类、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教师素养类等)应继续完成修读,不受理退课;原专业和转入专业共有的专业必修课程,应继续完成修读,不受理退课;

2. 当前学期已选的分层分类教学的通识课程“数理基础与科学素养”模块的必修课(如大学数学类、统计学类、大学计算机类、基础物理类等),若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要求相同的,则不受理退课;若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要求不相同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课手续;

3. 当前学期已选的通识课程中属于转入专业免于修读的课程可继续修读,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课手续;

4. 当前学期中属于非以上条目限定不受理退课的其他已选课程可继续修读,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课手续。

5. 因2023版培养方案变动较大,对于由2022级降转到2023级的学生,当前学期所选择的原年级、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如不属于2023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可选择退课;如继续修读,可将课程成绩归类于2023版的对应类别。

对属于可退课程范围,确定不再修读的课程应由学生本人联系任课教师,并在5月7日至14日期间,持《转专业退课申请表》(附件2)前往主楼A区111室办理退课。逾期未办理退选的课程应继续完成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

(三)课程类别认定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学生将已取得成绩的课程,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类别的归类认定:

1. 信息填报

学生将已取得成绩的课程信息填入《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适用)》(附件3,此表可在教务部网站“常用下载”“成绩管理”中下载),提交给转入专业所属的培养单位。

    2. 类别认定

由转入专业所属培养单位依据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类别的归类认定。

对不属于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原专业的通识教育类必修课程,可归类为对应模块的通识教育类选修课程;对不属于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原专业的专业教育类课程,可归类为相应的通识教育类选修课程模块,或按培养方案的设定,归类为专业教育类自由选修课程模块。

3. 类别认定复核

经培养单位审核后,学生持《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适用)》前往主楼A区111室办理成绩认定复核。

4. 类别转换操作

转入专业所属培养单位依据核准后的《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适用)》,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完成课程成绩类别修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转专业事务、退课事宜:蔡老师;58809264;

成绩认定:黄老师;58801850

邮 箱: jwc@bnu.edu.cn


附件:

1.《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批准名单》(详见数字京师-校内信息-教学信息)

2.《转专业退课申请表》(详见数字京师-校内信息-教学信息)

3.《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适用)(详见数字京师-校内信息-教学信息)


                    教务部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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