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授课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阅读 次

师教培养〔2020〕65号

各培养单位:

我校2020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将在2020年7月26日至8月30日期间进行。暑期授课工作在校长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开展,由各相关培养单位和部门协作完成。因疫情影响,本年度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现将前期准备工作布置如下。

学生基本情况

根据录取情况,应参加2020年暑期上课的新老生包括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等,除尚未办理学籍异动的少量学生外,目前总数预计为869人(统计表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暑期授课预通知已于6月10日在教务部网站挂出,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关注,提前安排时间。

2.根据学校财经处要求,学生必须在2020年7月25日前通过财经处的缴费系统完成缴费。

3.新生应于7月26日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扫描件,向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领取电子版入学材料,培养单位应对其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7月26日进行入学教育,7月27日开始上课。

4.老生应于7月26日向所在培养单位报到。7月27日开始上课。

5.新老学生报到和注册通过网络进行,培养单位直接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

6.暑期课程于8月30日结束,授课时间为五周。

三、教学安排

(一)教育硕士课程安排

1.政治、英语、汉语语言文学基础课程由教务部组织开课单位统筹安排。

2.教育类公共课程、教育教学管理类专业选修课程、研究方法类课程以及教育类公共课程考试由教育学部组织安排。

3.第二阶段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其中《实践案例研究》《教育观察反思》《教学专题研究》三门必修教育实践研究课程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教育博士课程安排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由教务部组织开课单位统筹安排。

2.教育类公共课程、教育研究方法类课程由教育学部组织安排。

3.其他课程由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三)其他安排

各培养单位应利用课余时间每周至少给学生安排一次线上集体活动,包括入学教育、学术讲座、班会、学习指导等。此外,各培养单位还可开设学术文献查阅、文献综述撰写、学术报告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或辅导。

四、课程安排注意事项

(一)课程开设

1.所有课程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确保课程学时量,不得随意减少。

2.各培养单位应及时指导学生按照本年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

3.凡在培养方案中标注为必修的课程,必须开设。

4.个别确需开设新课程的,应严格履行新开课申报审批程序,并向学生说明。

5.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青果系统)排课时,需准确标注授课对象,确保排课数据的准确性。

6.培养单位另行为已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学生选课,无需在授课对象中体现。

(二)教学质量

1.各培养单位应组织授课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工作。授课教师应提前安排好时间,认真备课,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确保授课质量。

2.同一门课程有多个平行班级或由多个教师授课的,应指定课程负责人,负责教学内容总体设计、与团队教师沟通、规范考核方式、严格考勤等工作,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共同研讨教学内容,统一考核方式,避免同一门课程教学内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差别太大。

3.任课教师要针对公费师范毕业生均为我校本科毕业生的特点,充分开展教学研讨,调整课程内容,提高课程针对性。

(三)考核方式

1.课程考核形式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可采用笔试(闭卷、开卷)形式;考查可采用口试、撰写论文、完成研究报告等形式。必修课程原则上需进行笔试,实践反思等必修环节可采用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其他类型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对课程考核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成绩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在线教学平台,营造安全公正的课程考核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做到试卷命题有质量,成绩评定公平公正,成绩录入及时准确,考核过程有据可查,材料归档合标合规。

3.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网上自学、阶段测验、实验报告、文献阅读、课堂讨论、作业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考试或考查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录。60分(含)以上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暑期课程数字资源使用

1.针对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特点,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教师在BB平台或其他网络学习平台发布课前自学指导大纲、学习资料,供学生课前自学。

2.自学部分是课程学习的必须环节,占一定比例的成绩构成。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研究生登陆相应课程网络平台,按照各门课程的学习说明进行自主学习。

3.自2019级起,参与暑期集中上课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均需修读网络课程《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该门课程为必修环节,如不通过则无法进行中期考核和论文开题。具体课程修读说明将于暑期新生入学教育大会上由负责教师进行讲解。

五、培养单位准备工作

各培养单位负责统筹本单位授课管理工作,包括安排课程、配备授课教师、班主任和助教,建立班集体,组织班级活动,确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培养单位报到、资格审核、注册、请假、考勤、组织新生参加学校入学教育等管理工作。建议各单位组织学生按照班级组建微信群、QQ群、邮件群等虚拟网络班级平台,便于及时有效沟通。

(一)学籍变动

新生因工作、身心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只能申请1次);2019级研究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课程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

需要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同学,须于6月26日前联系所在培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各培养单位须在7月3日前向教务部培养办学籍管理部门统一提交本单位学生学籍异动申请纸质材料。

(二)师资队伍

建立暑期授课工作队伍。各培养单位要确定一名主管领导,一名教学秘书,负责授课期间的管理工作;每个班级有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和建设;每门课程均需配备学生助教,负责学生考勤、协助教师使用线上授课平台等工作。请各院系7月10日前提交授课教师(附件3)和工作人员(附件4)信息,纸质版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汤老师(主楼A1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qiuju0915@bnu.edu.cn,邮件命名为:暑期授课+培养单位。

(三)工作手册

制定本单位的暑期授课工作手册,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讨,安排暑期论文指导等工作。工作手册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tangqiuju0915@bnu.edu.cn。


教务部相关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工作协调及专业课安排

汤秋菊

58807675

tangqiuju0915@bnu.edu.cn

公共课程及考试安排

杨  雪

58802470

yangx@bnu.edu.cn

学籍管理

董  佳

58808883

dongjia11618@bnu.edu.cn

青果系统排课咨询

刘小溪

58807964

liuxiaoxi@bnu.edu.cn

BB平台技术咨询

郎  越

58803691

bb@bnu.edu.cn

中国大学MOOC平台技术咨询

范海蓉

58806731

fanhairong@bnu.edu.cn


附件:1. 2020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人数统计表

          2.关于2019级教育硕士教育实践研究课程安排说明

          3.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授课任课教师登记表

          4.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授课工作人员通讯录

 

教务部

2020年6月28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4 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授课工作人员通讯录.xls
  2. 附件2 关于2019级公费师范生教育硕士教育实践研究课程安排的说明.doc
  3. 附件3 2020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暑期授课任课教师登记表.xls
  4. 附件1 2020年暑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人数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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