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阅读 次
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近期的有关文件精神,各高校应提升课程挑战度,坚决消灭“水课”,任课教师要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现将我校关于期末考试成绩评定的相关要求重申如下,请各单位抓细落实。
      参照我校本科生学习评价工作细则,每个教学班的学习评价结果应呈合理分布,原则上90分以上者不得超过15%,65分以下者不得少于3%。
      各学部(院系)也可依照以上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不同的班级规模、课程属性等,在不降低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细则并付诸实施。研究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工作,可参考本科生的相关要求执行。
教务部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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