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本科生留降级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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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培养〔2022〕17 号
各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8级(2022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依照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留降级一次;四年级学生春季学期第一个月结束之后提出的留降级申请,一般不再受理”。
请各培养单位妥善告知2018级在籍在校本科生,本人因学业修读情况预期不能如期毕、结业的,可在本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申请降至2019级学习。
请申请留降级的学生慎重做出决定,由本人向所属培养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其留降级的,则向其发放《北京师范大学学籍异动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提交教务部复核。教务部复核通过的,报学校主管领导核准批复。
教务部受理2018级本科生留降级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17:00之前,逾期未送达教务部联系人的,不再受理。
获准留降级的学生,自批准之日起降至2019级学习,并不再作为2022届应届生进入毕业审核流程。
联系人:王嘉钰 jwc@bnu.edu.cn
教务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