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目前已完成学生自主申请、所属学部(院、系)确认资格、教务部初审、接收学部(院、系)考核,教务部复核等工作环节,整体工作程序符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管理办法》(师教文[2006]20号)、《关于2019年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的通知》(师教通[ 2019] 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此次共有349名学生提出“专业选择”申请,243名通过接收学部(院、系)考核的学生情况统计如下表:
|
普通生 |
公费教育 师范生 |
励耘项目生 |
来华 留学生 |
合计 |
|||||
申报 新专业 |
公费教育 师范专业 |
励耘 项目专业 |
新励耘 项目专业 |
非励耘 项目专业 |
分流 专业 |
公费教育 师范专业 |
||||
申请人数 |
227 |
21 |
54 |
14 |
1 |
11 |
11 |
0 |
10 |
349 |
公示人数 |
145 |
16 |
47 |
4 |
1 |
10 |
11 |
0 |
9 |
243 |
百分比(%) |
63.88 |
76.19 |
87.04 |
28.57 |
100 |
90.91 |
100 |
0 |
90 |
69.63 |
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2019年“专业选择”学生公示名单》(附件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12日~4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中学生的转专业情况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部提交书面材料,教务部地址: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区112室。
其中非公费教育师范生转为公费教育师范专业、公费教育师范生转入新公费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须待学生生源地省(自治区)教育厅(局)同意后方可最终确定。
对后续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籍变动
非公费教育师范生转为公费教育师范生的学生须待生源地省(自治区)教育厅(局)回复同意后,由教务部通知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2019年5月7日将于教务部网站公布“专业选择”学生最终批准名单,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处为批准名单中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动手续,学生自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
二、课程修读
1、本学期已选修的课程,应向转入专业所属的学部(院、系)咨询是否符合转入专业的年级教学培养方案,确定是否需继续完成课程修读,如不需修读应在2019年5月7日~5月10日期间到教务部一次性办理退课。逾期未办理退选的课程应继续完成修读,并参加课程考核。
2、自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起按转入年级、专业的本科教学培养方案修读课程。毕业时将按转入年级、专业的毕业学分审核标准予以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
三、成绩认定
请在教务部网站“常用下载”的“成绩管理”或本通知附件二中下载,并填写《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适用),由接收学部(院、系)依据所在年级、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对已获得成绩的课程类别重新进行认定。
2019年9月4日~9月15日持《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到教务部办理学分认定复核。
各学部(院、系)依据复核后的《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上对成绩记录的课程类别完成修订。
联系人:专业选择事务 戚培德 58807991
学籍变动及退课处理 孙筱涵 58809264
成绩认定 黄珺 58801850
附件一:《2019年“专业选择 ”学生公示名单》
附件二:《本科生成绩转换与认定申请表》(转专业学生适用)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