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本科生降级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8  阅读 次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文件


培养2022121





关于2019级本科生降级事宜的通知

本科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2019级(2023届)本科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实施,依照我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只能留降级一次;四年级学生春季学期第一个月结束之后提出的留降级申请,一般不再受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对2019级学生的申请降级工作安排如下。

请各培养单位妥善告知2019级在籍在校本科生,因学业修读完成情况预期不能如期毕业或结业者申请降至2020级学习。

一、 申请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以学校公布校历为准)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送达申请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提交

2019级学生慎重做出申请降级决定,应由本人下载、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递交所属培养单位本科教务管理老师处

如学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线下递交申请,应下载、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必须通过申请者本人的北京师范大学学生邮箱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属培养单位本科教务管理老师邮箱(见附件2),邮件主题为:降级申请+学号+姓名,作为降级申请。非通过申请者本人北京师范大学学生邮箱发来的邮件概不受理。

三、培养单位审核

培养单位确认接收的申请材料为学生本人降级意愿无误,并依据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学业进展情况,对其留降级申请进行审核。同意其降级的,则在学籍变动审批材料上签署意见、盖章。于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将审批材料递到教务部培养办公室(主楼A111)。

四、复核及批准

教务部复核相关申请材料,对复核通过的,报学校主管领导核准批复。

按照学校校历,教务部受理2019级本科生降级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下班前逾期未送达教务部联系人的,不再受理。

获准降级的学生,自批准之日起降至2020级学习,并不再作为2023届应届生进入毕业审核流程。

联系人:蔡畅 jwc@bnu.edu.cn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

          2、教务管理老师邮箱列表

教务部   

2022128

附件列表

  1. 附件一 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变动申请审批表.docx
  2. 附件二 学部(院、系)本科教务老师邮箱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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