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本科生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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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培养〔2021〕86 号
各有关部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建设,提高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质量,规范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管理,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实习建设与管理办法》(师教培养 〔2020〕44 号)文件要求,请有关部院系对 2020-2021学年两个学期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情况进行总结。
一、 做好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总结工作。各部院系在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结束后对指导教师、日程安排、工作内容、经费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本科专业实习总结报告》(附件1)、《本科专业实习汇总表》(附件2),并附典型案例2份(含5张左右jpg格式图片及word文档图注,图注需注明拍摄人、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标题、图片内容简介5项内容)。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9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教务部(邮箱:liye09@bnu.edu.cn)。
二、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工作交流及先进单位评选。9月下旬,学校将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三、做好本科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大纲的建设工作。对专业实习(社会调查)大纲重新修订的部院系于 2021年9月18日前将大纲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联系人:李烨
办公电话:58802854 邮箱:liye@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212办公室
附件1 本科专业实习总结报告
附件2 本科专业实习汇总表
教务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