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评选及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阅读 次

师教培养〔2019〕131号

 

相关培养单位:

    实习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强化研究生实践能力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学校做相关安排如下。

评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

(一)评选范围

所有完成了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我校在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 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实习安排;

2. 实习态度认真,尊敬师长,关心学生,勤奋好学,紧密联系实习单位实际,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实习单位的好评;

3.在实习过程中能联系论文内容开展实际研究;

4. 熟练掌握常用技术操作,个人实习资料齐备且质量较高,按时全面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5.工作责任心强,热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

6.在实习实践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取得突出实践成果或获得国际国内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

7.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设其他评选条件。

(三)奖项设置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及奖项均由培养单位和各类型专业学位评审组自行设定并评出,评优结果报教务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获奖学生数一般应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20%。

(四)评选流程

1. 2019年11月25日前,各培养单位确定本单位本年度专业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其中,同一专业学位类型跨不同培养单位的,包括教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等,请培养单位联系各专业学位评审组商定评选办法。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及专业学位评审组组长在纸质版的评选办法上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并将签字盖章评选方案的扫描件上传至SS系统。

2. 2019年12月25日前,申请参评的学生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申请表》(附件1),根据评选办法提交培养单位相关申请材料,培养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评议工作。专业学位评审组应作为专家组织指导并参与优秀实习生具体评选工作。

3. 2019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审核申报学生材料,按相应比例组织评优。

4. 2020年1月8日前,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提交SS系统中的实习实践环节相应版块:

(1)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扫描版《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培养单位汇总表》(附件2);

(2)优秀实习生实习实践成果/竞赛证书简介及图片;

(3)培养单位实习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

(4)完成在SS系统中本年度本单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所有实习信息的填报工作。

SS系统网址为:http://ss.graduate.bnu.edu.cn/login

(五)奖励办法

由培养单位对优秀实习生进行表彰,由培养单位自行颁发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优秀实习生荣誉证书。

二、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

实习工作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需组织实习生、指导教师和管理教师,召开实习总结交流会。

三、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各培养单位须于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实习档案留存和整理工作。请及时将所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期间的实习计划、实习总结、考核表、实习材料及请假条等资料归档,以备检查。

联系人:

李  玥 电话:58800041 电子邮件:liyuebnu@bnu.edu.cn

杜春光 电话:58802413 电子邮件:ducg@bnu.edu.cn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2.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培养单位汇总表

 

教务部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列表

  1. 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申请表.doc
  2. 北京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实习生培养单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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