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0  阅读 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附件1)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请各培养单位填写“202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2),于2023年1225日前提交电子版总结至教务部联系人。

联系人:董佳

联系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dongjia11618@bnu.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 202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教务部

2023年1220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2. 附件2:202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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