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18〕52号
各部院系:
根据教育部对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材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相关要求,切实加强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附件1)现对我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请各部院系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含“年度报告”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二、报送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
请各部院系提交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工作总结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总结: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应包含设备购置、房屋修缮的成果,以及对于本科实验、实践教学的推动作用。
2、照片:5-6张能反映2018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成果的jpg格式照片,每张照片均需以图注命名。涉及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的方面,需要提供实施前后的对比照片,涉及仪器设备购置方面,需提供仪器设备图片。
以上材料请于1月10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教务部。
联系人:
张怡
联系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zhangyizy@bnu.edu.cn
冉莉楠
联系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空表)
教务部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