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通[ 2018 ] 0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师校发〔2013〕38号),提高本科生科研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18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级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 “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市级项目”)、“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级项目”)。
具体要求和说明见“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项目级别 |
分类别 |
学生向部院系 提交材料时间 |
部院系向学校 提交材料时间 |
国家级 |
创新训练项目 |
4月25日 |
5月23日 |
创业训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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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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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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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自由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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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项目 |
1. 3月29日—4月25日:
(1)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选题,前期调研和论证,撰写项目申报书(申报国家级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填写附件2;申报国家级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填写附件3),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至少一式一份,具体份数由部院系确定)、“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本部院系。申报“校级项目”中指南项目的学生,须参读申报指南(附件8),并将材料提交至设立指南项目的单位(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系统科学学院)。
(2)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学生,被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资格。
2. 4月25日—5月23日:
各部院系审查学生申报资格、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参照“立项评审指标”(附件5)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且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6)择优向学校提交立项名单。各部院系需将汇总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立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5月23日前提交至教务处。申报书纸质版院系存档。
3. 5月24日—5月31日:
学校对部院系提交的立项项目进行复核和确认,并公示。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联系人: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主楼A103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1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
附件2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3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7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记录册
附件8 “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指南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处
2018年3月29日
主题词: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申报
发:各有关单位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 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