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19〕35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计划》(师校发〔2013〕38号),提高本科生科研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19年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工作。
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包括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级别:“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项目”)、 “北京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市级项目”)、“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以下简称“校级项目”)。
具体要求和说明见“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附件1)。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项目级别 |
分类别 |
学生向部院系 提交材料时间 |
部院系向学校 提交材料时间 |
国家级 |
创新训练项目 |
4月19日前 |
5月10日前 |
创业训练项目 |
4月23日前 (部院系不需评审) |
||
创业实践项目 |
|||
市级 |
/ |
5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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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自由申报项目 |
5月10日前 |
|
指南项目 |
5月10日前 |
1.3月29日—4月19日:
(1)申报“国家级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 “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选题,前期调研和论证,撰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至少一式一份,具体份数由部院系确定)、“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本部院系。申报“校级项目”中指南项目的学生,须参读申报指南(附件8),并将材料提交至设立指南项目的单位(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核科学与技术学院、系统科学学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
(2)申报“国家级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项目选题,前期调研和论证,撰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交至本部院系。
(3)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学生,被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请资格。
2.4月22日—5月10日:
(1)“国家级项目”中创新训练项目、 “市级项目”、“校级项目”:各部院系审查学生申报资格、汇总学生申报材料,参照“立项评审指标”(附件5)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且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6)择优向学校提交立项名单。各部院系需将汇总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立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申报书纸质版部院系存档。
(2) “国家级项目”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各部院系不需评审。需将汇总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于4月23日前提交至教务部培养办公室。4月24日-5月10日教务部培养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创业项目。
3.5月13日—5月16日:
学校对部院系提交的立项项目进行复核和确认,并公示。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今年教育部改变高校提交立项项目信息的方式,市教委要求学校在5月20日前在系统中提交项目信息,逾期将不能提交。请部院系按期提交材料,以免影响本单位项目的审批。
联系人:
张怡
办公电话:58802016 邮箱:zhangyizy@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212,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邮箱:ranlinan@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207,教务部培养办公室
附件:
1.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说明
2.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创新项目)申报书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
5.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立项评审指标
6.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和资金分配表
7.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指导记录册
8.校级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指南项目)申报指南
教务部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