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19〕54 号
各部院系:
我校2018年7月批准立项“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根据总体进程安排,目前已进入结项验收阶段(“国家级项目”中创业实践项目执行周期为两年半到三年,不参加本次结项),2017年立项的创业实践项目,在具备结项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结项。现将项目结项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成员填写材料:
1.撰写项目结项报告:填写“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结项报告”(以下简称“结项报告”)(见附件1),并附项目成果,如调查报告、公开发表论文、专利以及鉴定证书、奖状、软件和数据库(提供源代码纸质的材料)等。结项报告电子版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成果、导师签字的指导记录册须附在“结项报告”后一起装订,一式一份。
2.撰写项目学术报告或创业报告:“国家级”项目中的创新训练项目、“市级”项目、“校级”项目的项目组需要撰写学术报告一篇(word格式),“国家级”项目中的创业实践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项目组需要撰写创业进展报告一篇(word格式)。不少于5000字(含图表),格式要求参照附件2,电子版以“部院系+项目组所有成员姓名(中间以半角逗号间隔)+项目名称”命名,纸质版一式一份。
学术报告内容主要反映学术研究情况,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结果、创新点等。学术报告内容必须与作者所承担的项目一致。
创业进展报告需包括:团队简介,创业经历,主要业务或产品,与预期计划和目标比较,说明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对项目参与学生创新性思维、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科研等能力及素质的培养等。
3.制作项目宣传展板电子版:项目展板为项目结项评审材料的一部分,各项目组按要求制作本项目电子展板(word格式,项目宣传展板模板见附件3),学校将会依据电子展板制作实物展板,并在全校范围内展出。电子版以“部院系+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4.填写项目成果统计表:将项目组成员取得成果填写入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并附相关成果电子版,项目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取得专利、获得奖项(包括竞赛获奖)、其他成果。发表论文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版等纸质材料作为附录附在“结项报告”后一起装订。
5.项目组成员个人总结:项目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每人撰写一篇个人总结,题目自拟,总结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体验、感想和收获,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对个人的影响等,字数要求2500~3000字,题材不限。可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难忘的瞬间,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学校将会择优制作个人总结集。电子版以项目成员的姓名命名。
6.其他: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原始数据等资料交导师留存;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调查报告、仪器的技术资料、专利以及鉴定证书、软件和数据库等,均应标注“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创新创业项目”。
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需建立“结项报告”、“学术报告(或创业报告)”、“宣传展板”、“项目成果(含统计表)”、“个人总结”五个文件夹分类整理,并填写评审记录表(附件6)的基本信息,打包发至指导教师及部院系。纸质版结项报告(附项目成果、指导记录册)、学术报告(或创业报告)、评审记录表一式一份提交部院系。
本年度学校将利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项目结项材料。
二、时间安排:
1.5月7日- 5月30日:项目组认真撰写项目结项材料,撰写完成后提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应对项目组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阅并在“结项报告”中给出每位项目组成员评语及成绩;项目组负责人于5月30日前将指导教师审阅过的所有结项材料提交至部院系。对于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者结项材料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项目组,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参加结项评审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罚。
2.5月31日- 6月21日:
(1)国家级、市级项目
a) 部院系组织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5位)召开部院系结项评审会(评审指标见附件5),给出项目成绩(百分制),填写评审记录表(见附件6),评选部院系级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名额见附件7)。部院系将评审结果汇总于结项成绩单(附件8)。
b)每个项目参加答辩的学生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必须安排1人记录专家评审意见。每一项目答辩的陈述时间不少于5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
c)院系评审会时间、地点、项目答辩PPT提交形式等由部院系自行安排,并由部院系直接通知本部院系项目主持人。
(2)校级项目:
部院系组织专家(不少于3位)进行评审,给出项目成绩(百分制),填写评审记录表(见附件6),评选部院系级优秀项目(优秀项目名额见附件7)。部院系将评审结果汇总于结项成绩单(附件8)。
3. 6月24日- 6月28日:
(1)国家级、市级项目:教务部复审材料,组织专家针对部院系级优秀项目进行差额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项目,颁发校级优秀项目证书。
(2)校级项目:教务部复审材料,认定并公布校级优秀项目,颁发校级优秀项目证书。
三、部院系提交材料:
请各部院系于6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1.项目材料:
(1)结项报告(含项目成果)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2)学术报告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3)宣传展板电子版;
(4)汇总后的项目成果统计表电子版;
(5)组成员个人总结电子版;
(6)其他结项材料。
2.部院系结项评审会材料:
(1)评审记录表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2)结项成绩单电子版(部院系存档纸质版)。
联系人:
张怡
办公电话:58802016 电子邮件:zhangyizy@bnu.edu.cn
冉莉楠
办公电话:58802410 电子邮件:ranlinan@bnu.edu.cn
附件:
1.结项报告(空表);
2.学术报告、创业报告排版要求;
3.项目宣传展板模板;
4.项目成果统计表;
5.结项评审指标;
6.评审记录表;
7.部院系级优秀项目名额分配表;
8.结项成绩单;
9.结项清单(国家级创新);
10.结项清单(国家级创业训练)
11.结项清单(市级);
12.结项清单(校级);
13.结项清单(2017创业实践)。
教 务 部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