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报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0  阅读 次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劳动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劳动素养,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中的有关要求,学校制定出台《北京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师教培养〔2022〕9号)(附件1)。根据方案精神,现组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包括学校和学部院系两个层面。

      学校层面主要是指由学工部、校团委、总务部等学校职能部处组织的与劳动素养养成教育有关的各类活动,如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校园劳动文化建设等。

      学部院系层面主要是由各学部院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特点,组织开展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二、活动安排

       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一般为8学时,可安排在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及小学期。

三、项目申请

       有条件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于2月28日(星期一)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部。

       学校劳动教育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的申请,通过审批的项目经公示后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学生可自主选修并计入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学时。


       联系人:徐老师(主楼A207)

       联系电话:58800041

       电子邮箱:xl@bnu.edu.cn



附件列表

  1. 北京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项目申请表
  2. 北京师范大学劳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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