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阅读 次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部署,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分项目制、个人制执行。现将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选派类别: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2.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3.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我校优秀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下简称《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4. 申请时需同时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和留学基金委的语言要求。

二、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3月20日前登陆信息门户-本科生学籍系统-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填写“个人制”。

(二)按照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12(第3项及以后)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第4项邀请信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5项外语水平证明提交至系统“外语水平证明”处;

第6项学习计划(外文)提交至系统“研修计划”处;

其他项按顺序合并成一份材料后,提交至系统“其他材料”处。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3月24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度国家公派项目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3月27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在3月31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报系统并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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