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韩国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阅读 次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中韩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将继续通过韩国互换奖学金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韩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招生规模

不超过70人(含已在外资助人员)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面向以下专业领域: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在读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最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或学士学位。

7.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CGPA)不低于80分(百分制)且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选拔。

9.暂不受理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的申请。

10.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拟申报此项目的学生请于2月14日前登陆信息门户-本科学籍系统,在培养应用-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模块,填报校内申请。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填写“韩国互换奖学金”。

(二)按照《韩国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3-12项)上传项目申请材料,具体上传要求如下:

第8项研究计划书提交至研修计划处;

第9项论文首页提交至系统邀请函处;

第10项外语水平证明提交至外语水平证明处;

第3-7项及11-12项(非必传材料的,如有也可上传),按顺序合并成一份材料后,提交至其他材料处。

申请提交后,学生需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本科生类)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院系,取得培养单位推荐意见。

(三)申请人所在院系须在2月17日前审核学生申请,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并将《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本科生类)申请表》及《单位推荐一览表》(院系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可在学校审核界面下载打印)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两份表格均需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四)学校审核学生申请材料,预计在2月20日左右公示。

(五)公示后的正式候选人需完成以下工作:

1、2月24日之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1《韩国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填报系统并上传、打印申请材料。

2、按照附件2《韩国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电子版按照要求命名及扫描,发送至jwbhz@bnu.edu.cn,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准备提交至教务部。

3、按要求填写附件3《推荐人员信息表》,发送至jwbhz@bnu.edu.cn

相关材料专业表格请参考附件4.

 

(六)教务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四、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中韩双方评审。通过评审人员将被确定为奖学金留学候选人。

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韩方最终的录取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留学候选人中未被韩方录取的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教务部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2820

电子邮件:jwbhz@bnu.edu.cn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1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3年1月29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韩国互换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docx
  2. 附件2《韩国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docx
  3. 附件3《推荐人员信息表》.xls
  4. 附件4 对外联系材料专用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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