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第三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9  阅读 次

师校发〔2022〕21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办法》(师校发〔2022〕1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三届“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拟评选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人、金质奖章获得者20人,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

各本科生、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范围内,推荐评审委员会成员,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

二、推荐候选人

(一) 终身成就奖候选人

被推荐人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方式包括以下三种:所在单位推荐、5名以上(含5名)教授联名推荐、校友总会推荐。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1人;每位教授可联名推荐1人;校友总会负责组织校友推荐,可推荐不超过4人。

(二) 金质奖章候选人

被推荐人应符合《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方式包括以下四种:所在单位推荐、5名以上(含5名)教授联名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推荐、校友总会推荐。兼有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可推荐2人,仅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可推荐1人;每位教授可联名推荐1人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推荐专职辅导员,可推荐不超过2人;校友总会负责组织校友推荐,可推荐不超过10人。

三、评选

按照《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推荐名单经学校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初选、校外专家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确定建议奖励人选。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四、材料报送要求

相关单位于2022年6月22日前向秘书处提交纸质版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候选人推荐表、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同时将上述材料word版和签章后的PDF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吴强(教务部,主楼A211)

联系电话:58802408/13041155533

电子邮箱:wuqiang@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

  2022年6月9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四有”好老师终身成就奖和金质奖章荣誉称号评选办法》.pdf
  2. 附件2: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表.docx
  3. 附件3:终身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zip
  4. 附件4:金质奖章候选人推荐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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