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阅读 次

师教质量〔2019〕24号

各学部院系:

为激励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榜样作用,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第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校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推荐范围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学校返聘的已退休教师(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返聘证明)。非本科教学单位教师向其所承担课程的学生所在学部院系申报。

3.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已获得北京市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能参评。

4.须具有10年以上(含)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6-2018年度(或2016-2019学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5.评选指标详见《第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

教师本人填写名师奖推荐表(见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承担教学任务的课表(从教务系统中格式二方式打印),课堂教学评教结果表,获奖证书、教改项目、科研项目批准书和论文、专著的封面及目录页的复印件等。

2学部院系审核推荐

学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经学部院系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按照推荐表要求填写审核和推荐意见。

校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

3学校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经过通讯评审和现场投票等环节,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方式

不超过10人。纳入学校本科教学业绩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2019年7月1日前,向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一份,名师奖推荐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份。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复印申报表封面粘贴在文件袋表面,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211

教务部   

2019年6月13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3:校级申报名额分配表.xls
  2. 附件4:第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xls
  3. 附件2:《第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推荐表》.doc
  4. 附件1:《第十五届北京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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