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阅读 次

师教通 [2018]066号


各学部、院(系):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的公益事业。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18-5-11修订)》及《宝钢教育奖北京师范大学评选工作细则》,现启动2018年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6.已获得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已获得优秀教师特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奖评选。根据2018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近三年内已经获得宝钢教育奖者,望不再重复申报”。

   7.详细申报条件见《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细则》(附件1)。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1.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4名,其中含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候选人1名。

   2.宝钢优秀教师奖奖金1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金3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金10万元/人。

   三、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3);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部院系组织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填写审核意见。每单位限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评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表中填写的获奖和承担项目等情况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近三年课表(用系统格式二)和学生评教结果(一式一份)递交教务处。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教务处

2018年6月19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2018-5-11修订).doc
  2. 附件2:宝钢教育奖北京师范大学评选细则.doc
  3. 附件3:2018宝钢奖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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