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质量〔2019〕23号
各学部院系: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公益事业。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宝钢教育奖北京师范大学评选工作细则》,现启动2019年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3.近三年每学年完成本研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五种能力”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并取得显著成效。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7.已获得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优秀教师奖的评选。已获得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及特等奖的教师,不再参加特等奖评选。近三年内已经获得宝钢教育奖者,望不再重复申报。
8.详细申报条件见《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细则》(附件2)。
二、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1.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4名,其中含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候选人1名。
2.宝钢优秀教师奖奖金1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奖金3万元/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奖金10万元/人。
三、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附件3)。
2.学部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相关专家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可靠。学部院系组织评选,并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每单位限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
3.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通讯和会议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2019年7月1日前,向教务部教学质量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评审表(附件3)、表中填写的获奖和承担项目等情况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近三年课表(教务系统格式二)和学生评教结果各一份。每位申报人的材料装入一个文件袋,复印申报表封面粘贴在文件袋表面,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uqiang@bnu.edu.cn。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吴强 58802408 wuqiang@bnu.edu.cn 主楼A211
教务部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