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0〕120号
各相关部院系:
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教育实习质量,做好入校实习阶段和总结阶段的有机衔接,请各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提前做好相关安排,组织2017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总结工作。
一、实习生返校与报到
1.2020年11月20日(周五),实习生统一结束入校实习。
2.2020年11月23日(周一),实习生到所在部院系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须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院系提出申请,由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审批。京外地区实习生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报到,最晚不得超过2020年11月25日(周三)。
二、部院系工作
1.总结时间: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与反思阶段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11日,共三周。
2.成绩录入:
2020年12月11日以前,将教育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3.评价与评优:
部院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2017级公费师范生的教育实习评价与评优工作。
包括教学工作优秀奖、班主任工作优秀奖和教学研究优秀奖三种类型;评选比例为本专业2017级公费师范生实习生总人数的30%,各部院系自行确定本院系三种类型优秀实习生评选比例,制定评审指标体系,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评选工作。
4.总结报告:
部院系总结教育实习工作情况,撰写《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
5.材料整理与档案建设:
部院系安排专人负责2017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材料的整理与档案建设工作,并于2020年12月11日(周五)15点前将以下材料交教务部。
(1)《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实习生的申报材料电子版。
(2)《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教务部审核后将纸质版返还院系。
(3)《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4)《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三、领队及督导老师工作
总领队协同督导老师做好与实习学校的交接和实习生返校组织工作。
1.督导教师提前联系学生组长落实返程车票或车辆,组织实习学生以大区为单位集体返校(实习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单独返校)。
2.督导教师做好与实习基地的交接工作,解决好被褥等用品的存放管理问题,供下年使用。
四、实习学生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下列总结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以前,其电子版在“教务部(研究生院)网页—教师教育—教师教育实践网—常用表格下载—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表格”处下载(http://jsjysj.bnu.edu.cn/cybgxz)。
实习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到院系,由院系存档。
1.《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教学工作内容及进度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2.《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12 学时),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3.《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班主任工作方案及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4.《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班会活动方案》(1学时),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5.《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个人工作总结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
6.《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评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送交院系。
7.《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院系。(重要提示:本表需存入学生档案)
8.4篇教育实习日记,电子版发送院系。
申报优秀实习生的学生将以下材料提交所在院系,由院系存档。
1.《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送交院系,并发送电子版。(重要提示:本表需存入学生档案)
2.申报优秀实习生教学工作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1课时现场授课视频录像,与视频录像对应的教案电子版,教案中的教师指导意见应录为电子版。
3.申报优秀实习生班主任工作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1课时主题班会活动视频录像,与视频录像对应的班会活动方案电子版,方案中教师指导意见应录为电子版。
4.申报优秀实习生教学研究优秀奖的学生需提交教学研究成果,如项目报告、教学论文、教具等。
五、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选
部院系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相关要求,开展优秀教学研究论文初评,于2021年1月8日前向教务部反馈初评结果。
联系人:韩双龙 电话:58806559
杜春光 电话:58802413
邮箱:bnuhansl@foxmail.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教学研究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