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2〕18号
各相关部院系:
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是我校公费师范生的必修课程,对培养公费师范生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公费师范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37号),我校将于秋季学期组织2019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
为开展教育实习布局规划,现对实习生信息进行统计。
一、 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动员于本学期进行,入校实习和总结反思于下学期进行。预计入校实习时间为9月至11月,具体入校时间另行通知。
回生源地实习:暑假结束后直接前往实习学校,实习结束后返回北师大。
在北京实习:暑假结束后返回北师大。
二、 实习基地类型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按地域和组织形式分类如下:
1. 生源地统一安排教育实习基地。具体包括黑龙江、安徽、河南、甘肃、内蒙古、青海、云南、贵州、宁夏、广西、西藏、新疆、重庆、四川、湖南、江西。生源地为上述省份的学生,可选择回生源地实习或在北京实习,均由学校统一安排。
2. 生源地自行联系教育实习基地。生源地为上述省份以外的学生,也可选择回生源地实习或在北京实习。如选择回生源地实习,须自行联系生源地的教育实习基地。自行联系实习基地的学生应向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院系应与学生自行联系的教育实习基地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审核家长知情同意书并存档备案。
3. 北京教育实习基地。不回生源地实习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北京实习。
请实习生慎重选择实习基地类型,提交选择意向后,不得因个人原因变更。
三、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落实步骤
1. 教务部面向2019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意向调查,根据学生的反馈制定当年的教育实习布局规划。
2. 教务部按照布局规划联系实习基地,确认各实习基地当年能接受的各学科实习生人数,将实习名额按专业分配给部院系。
3. 部院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名额分配至具体学生,落实各实习基地的实习生名单。
4.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实习基地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可能会临时调整实习接待情况。届时学校将调整实习布局规划,或以其他形式组织实习。
四、 实习生信息确认
请各部院系填写《2019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版。电子版信息统计表于2022年4月1日(周五)15:00前提交至教务部。纸质版信息统计表经学生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院系公章后,于2022年4月8日(周五)15:00前提交至教务部。
联系人:白岩松 联系电话:58806559 电子邮件:bnubaiys@foxmail.com
附件:
1.2019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空表)
2.2019级公费师范生自行联系实习基地汇总表
3.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自行联系实习基地家长知情书
教务部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