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1〕124号
各相关部院系:
2018级普通师范生集中式教育实习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准备阶段(9月6日——9月18日)
(一)落实实习学校、实习生和指导老师安排,投保工作
各部院系联系实习学校落实教育实习派遣计划,填写本专业《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信息表》(附件1),于9月15日15点前提交电子版到教务部。
各部院系确定实习生分组和指导老师安排,填写《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实习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用于投保信息确认,需学生确认信息后签字并加盖部院系公章。电子版及纸质版于9月15日15点前提交到教务部。
教务部统一为参加实习的普通师范生投保,以部院系提交的纸质名单为准。
(二)向实习学校送交实习生名单
9月18日前完成电子版实习生名单的送交工作。单一学科的实习学校由相关部院系发送实习生名单电子版,多学科的实习学校由教务部发送实习生名单电子版。9月18日起,如多学科的实习学校实习生名单变动,则由相关部院系自行与实习学校沟通解决,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教务部。
纸质版实习生名单提交方法:实习生入校时,由各部院系向实习学校提交本部院系实习生名单纸质版,盖部院系公章。
(三)落实入校安排
部院系和教务部在向实习学校送交实习生名单时,需落实入校安排,包括实习入校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入校要求与程序等。
(四)其他
1.做好实习教材的准备工作。
2.去外地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应提前组织学生预定火车票。
二、教育实习动员阶段(9月22日——9月30日)
本阶段原则上不停课,请各部院系做好教育实习准备工作,组织本部院系实习生召开教育实习动员会。各部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习动员活动,指导教师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学校基本情况,布置实习任务,提出安全和纪律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低风险区实习生在遵守当地防疫要求和实习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实习,其他各项要求同于往年。
三、实习生入校实习阶段(10月8日——11月12日)
1.原则上10月8日实习生进入实习学校(可根据各实习学校要求调整入校时间)。
2.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依照《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指导实习生各项工作、交付实习经费、组织实习成绩评定。
3.11月12日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
4.实习期间,如发生需要现场处理的紧急情况,由相应部院系派出教师前往处理。
四、总结及评价阶段(11月15日——12月3日)
1.部院系在实习生返校后及时总结,评选出校级优秀实习生和优秀教案,填写“优秀实习生登记表”和“优秀教案推荐表”。优秀实习生人数不超过本部院系实习生人数的15%;优秀教案份数不超过本部院系实习生人数的10%。
2.各相关部院系于12月3日15点前向教务部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2)《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教案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另附优秀教案的《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教案》电子版。
3)《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优秀实习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教务部审核后将纸质版返还院系。
4)《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部院系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并发送电子版。
5)《北京师范大学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成绩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交教务部。
6)部院系教育实习总结大会实习生代表的发言稿和PPT演示文稿电子版。
3.部院系自行存档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相关档案资料。
联系人:
韩双龙 联系电话:58806559
电子邮件:bnuhansl@foxmail.com
杜春光 联系电话:58802413
电子邮件:ducg@bnu.edu.cn
附件:1.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学校信息表
2.2018级普通师范生教育实习实习生信息统计表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