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教培养[2021]39号
各相关部院系:
教育实习是我校公费师范生的必修课程,对培养公费师范生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公费师范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依据《北京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管理办法》(师教培养〔2020〕137号),我校将于秋季学期组织2018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
为开展实习布局规划,现对实习生信息进行统计。
一、 实习时间安排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为期16周(实习动员与准备2周、入校实习11周、总结与反思3周)。实习动员于本学期进行,入校实习和总结反思于下学期进行。预计入校实习时间为9月至11月,具体入校时间另行通知。
回生源地实习:暑假结束后直接前往实习学校,实习结束后返回北师大。
在北京实习:暑假结束后返回北师大。
二、 实习基地类型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按地域和组织形式分类如下:
1. 生源地统一安排教育实习基地。具体包括黑龙江、安徽、河南、甘肃、内蒙古、青海、云南、贵州、宁夏、广西、西藏、新疆、重庆、四川、山西、湖南、江西、陕西。生源地为上述省份的学生,可选择回生源地实习或在北京实习,均由学校统一安排。
2. 生源地自行联系教育实习基地。生源地为上述省份以外的学生,也可选择回生源地实习或在北京实习。如选择回生源地实习,自行联系生源地的教育实习基地。自行联系实习基地需向院系申报,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
3. 北京教育实习基地。不回生源地实习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在北京实习。
请实习生慎重选择实习基地类型,提交选择意向后,不得因个人原因变更。
三、 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落实步骤
1. 教务部面向2018级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实习意向调查,根据学生的反馈制定当年的教育实习布局规划。
2. 教务部按照布局规划联系实习基地,确认各实习基地当年能接受的各学科实习生人数,将实习名额按专业分配给部院系。
3. 部院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名额分配至具体学生,落实各实习基地的实习生名单。
4. 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仍存在部分实习基地出于安全考虑,临时提出接待实习情况变化的可能性,届时学校将调整实习布局规划,或以其他形式组织实习。
四、 实习生信息确认
请各部院系填写《2018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并于2021年4月16日(周五)15: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纸质版(加盖部院系公章)打印经学生确认签字送至教务部。
联系人:韩双龙 联系电话:58806559 电子邮件:bnuhansl@foxmail.com
附件:
1.2018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空表)
2.2018级公费师范生自行联系实习基地汇总表
3.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自行联系实习基地家长知情书
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