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师范大学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阅读 次
各相关部院系: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师教培养〔2021〕15号),现将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本次测试及加试笔试北京校区与珠海校区同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如下:
测试笔试时间:3月19日18:00-19:00
加试笔试时间:3月19日19:15-20:15
北京校区笔试地点:教二楼一层(考场安排详见当天楼门口张贴的通知)
珠海校区笔试地点:丽泽楼C201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15分钟入考场;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学生卡(二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3、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则,进入考场时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违规违纪者,通报所属学院,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跨校区考生务必要提前与所在部院系联系办理入校申请;如因不能入校或不能按时返校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补考,后果自负。
测试及加试成绩将于3月26日后在教务部网站上公布。
教务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