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7  阅读 次

师教培养〔2022〕7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推进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21〕01号)及教育部评估中心关于二级升三级案例研制工作要求,现组织相关专业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升三级案例研制、持续整改及入校现场考查准备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二级升三级案例研制

已经完成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的专业,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要求,研制从第二级认证(合格标准认证)到第三级认证(卓越标准认证)的评建案例,探索师范类专业认证技术瓶颈问题,为全国师范类专业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具体研制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结合师范类专业建设和发展实际,定位师范类专业第三级认证标准,系统总结提炼本专业在评建工作中卓有成效的工作案例,包括合理确定目标定位、明晰人才培养标准、改革课程实施与评价、建立质量保障制度等,为全国师范类院校和专业提供示范性样本;第二,总结实施产出导向评价的成功经验,形成典型有效的案例。

各相关专业均需成立案例研制工作小组,制定研制计划,并于2022年10 月30日前完成研制工作,向学校提交研究成果材料,学校将择优报送教育部评估中心。

案例研制工作将以校级教改立项的形式进行管理并予以认定。请各相关专业于2022年3月4日(星期五)前将案例研制任务书(模板见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部备案。

二、持续整改

已经完成师范类专业第三级认证、第二级认证的专业,按照《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的通知》(教高评中心函〔2021〕01号)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在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系统中提交年度整改进展报告,做好中期审核准备。

三、入校考查准备

尚未完成师范类专业认证申请和入校考查的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要求,对标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做好专业自评自建和2022年入校现场考查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杜春光    58802413       ducg@bnu.edu.cn


附件1:师范类专业认证部院系任务表

附件2: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升三级案例研制任务书

教务部

2022年1月17日

附件列表

  1. 附件1-师范类专业认证部院系任务表.docx
  2. 附件2-案例研制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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