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度国家公派项目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03-03  阅读 次

权威解答来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北京师范大学于2月25日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上半年国家公派项目校内申请工作的通知》,现对同学们在申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政策调整前后的相关问题

1、  校内申请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申报时间发生变化;

(2)材料提交方式、院系审核方式发生变化;

(3)受疫情影响的外语合格证明提交发生变化;

(4)部分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安排发生变化。

2、  学生向院系提交各项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是什么?

拟申报高水平、艺术类及部分国外合作奖学金项目的本研同学向院系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各自院系确定,不晚于2020年4月1日;院系完成评审并向教务部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

个别项目申请时间并未延迟。具体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工作安排有调整的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http://www.konlan110.cn/file/8fa367及《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校内申请时间调整一览表(学生项目)》http://www.konlan110.cn/file/45ceb9。

3、  学校什么时候公布公示名单?

4月18日前,学校发布2020年上半年国家公派常规项目的校内候选人公示名单。

4、我获得校内推荐资格后,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到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申请?

常规项目被推荐人应于2020年4月18日至30日晚24时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报名。

未延迟项目需在取的公示资格后及时填报。

5、最终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

经专家评审后,预计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六月底公布结果,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6、根据疫情情况,申报时间是否还会调整?

国家留学基金委2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公布的时间为暂定,如后期根据疫情情况有调整,我校将及时通知并公布。

7、提交校内申报材料的内容是否发生了变化?

提交申报材料的项目内容没有变化,请同学们参考《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上半年国家公派项目校内申报通知列表》http://www.konlan110.cn/file/97e864查看校内申请材料。

8、因为疫情无法参加外语考试,还能否申请?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允许其先行申报,如获最终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9、校内申请程序和途径有什么变化吗?

受疫情影响,我校暂未确定开学时间,申请项目同学应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上半年国家公派项目校内申请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采取系统提交(研究生)和材料电子版发送(本科生)的方式进行;涉及签名的,可采用电子签名;涉及盖章的,在学校正式开学后盖章。所有纸版材料在正式开学后再提交。如果还有变化,学校会及时通知。

10、如何与外方导师说明有关情况?

建议申请人务必在申请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11、派出有效期是否发生变化?

派出有效期暂时没有发生变化,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12、艺术类项目的申报是否也发生变化?

是的,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研究生类)参考调整后的高水平项目申报程序。

13、我想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也就是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渠道申报,是否也有变化?

部分国外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工作安排顺延;但部分由于涉及与外方院校协调问题,申请时间并未延迟,具体请查阅留学基金委网站有关说明及本文问题2的回答。

14、校内申请阶段想撤回材料修改如何操作?

在院系未提交到学校审核的情况下,请联系本院教务老师进行退回操作。


二、常见问题

15、2020年的项目与往年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1)2020年留学基金委明确每年可资助不超过2名同一留学身份的人员赴国外同一导师处学习。每名外导给联培博或攻博生发放Offer建议不超过4人。计划申请同学可以提前向外方导师询问了解,或通过留学基金委报名网站的外导姓名栏目查询当前该导师计划接收学生人数(根据报名填表情况更新)。

(2)2020年留学基金委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再提供学费资助。博士学位生类别申请人必须同时提交免学费证明。

(3)校内研究生申请时需要登录SS系统,在线填写“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提交所在院系审核。本科生仍需填写申请表,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系审核。详见《北京师范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上半年国家公派项目校内申请工作的通知》http://www.konlan110.cn/post/9b6e0f

16、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申请的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的中外合作奖学金中的单位吗?

“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已公布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中外合作奖学金,申请人亦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17、可同时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在申请录取环节有何区别?

不可以。对外联系阶段,申请人可自行选择派出渠道,但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

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人员,按照校内通知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录取结果于6月左右公布。对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人员,如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校内申请时特殊材料上传到其他材料处),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18、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是否可以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

不可以。获得部分奖学金者(指外方的奖学金扣除学费资助后,未达到国家公派奖学金的资助标准)可申请。

19、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上的身份该如何表述?

赴美国等国家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取得的邀请信上身份可以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visiting researcher或类似表达方式;赴英国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明确为joint PhD. student、visiting student等学生类的表述。

20、学校对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有什么补充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保留本校学籍,但出国前须办理离校手续。出国留学是培养过程的继续,留学期间计入学习年限。详见《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补充规定》(http://www.konlan110.cn/post/c5dd58)。

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派出期间为6-24个月。如因公派出国导致无法在学制内毕业的(即拟回国日期超过学制的预计毕业时间),学生应在校内申请阶段向教务部提交《公派出国学业计划说明书》,写明长期出国的必要性、在国外期间的详细工作内容及其与论文研究工作的关系、完成博士生课程学习和各必修环节的详细时间安排。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审查同意后,上传到SS系统。

21、如曾通过信息平台申请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本次是否可重新使用上次填写的申请表及上传的材料再次进行申请?

不可以。再次申请需使用重新注册的账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后,在线提交,以往的申请记录与本次申请无关。

22、项目申请人填报CSC系统时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1)所有学生均需经过校内选拔,公示取得校内候选人资格后,方能填报CSC系统;

(2)建议申请人提前上网(apply.csc.edu.cn)注册为用户(选择研究生类表格),并试填相关申请表内容,待正式开网后提交。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留学身份一旦确定后则不可更改,如需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3)申请人需将所有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平台,由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纸版材料仅提交给学校评审并存档。因此要求申请人保证提交的纸版申请材料与网上最终上传材料一致,并确保扫描件的质量(请扫描相关材料的原件,例如成绩单原件等),以便于专家评审。

(4)请注意因学校无权在网上撤回或修改申请人上传的各项材料,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完整、可以正常打开预览、上传材料与实际申请情况相符(留学期限、外语合格等)。

(5)一旦纸版申请材料提交学校审核后,将会生成一个序列号,如果没有收到学校正式通知,请不要在网上提回或修改材料(会导致序列号变动)。

(6)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网申截止前重新提交材料,或网申材料与纸版材料不一致的情况,相应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3、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不可以。

24、如何得知所申请国家是否有特殊注意事项?

请参考“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研究生类)”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12

25、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申请流程?

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项目为国家建设高水平项目的配套项目(项目的受理单位为教务部),申请人应为高水平项目录取人员的国内博士阶段导师,两个项目同期进行报名,导师和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项目要求。

申请人留学身份应选择“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大类应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小类应选择“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拟申请该项目的老师在4月10日开网后按照“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23准备纸质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详细了解请阅读专栏第五条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12

项目咨询邮箱yujingzhang@bnu.edu.cn。


三、疫情防控期间常用校内资源获取

1、在校生成绩单

教务部自2月24日至疫情防控期结束,可为急需成绩单的学生提供扫描件,有需求者可用本人的师大邮箱发送申请,声明使用原因,需要的种类(中文、英文、主修、辅修),本科生请发给 huangjun@bnu.edu.cn ;研究生请发给 yjsyhuangjuan@qq.com。教务部办理后,将成绩单扫描件发给相应的“学号@mail.bnu.edu.cn“。为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受理师大邮箱之外的申请,不发给与学号对应的邮箱以外的人员。

关于转博的成绩单获取办法:特殊时期,请先发给管理研究生成绩的老师应急办理,(yjsyhuangjuan@qq.com)邮件中请特别注明所需的修读阶段。

2、在学证明

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为急需《在学证明》且不住在校内的学生提供扫描件,办理方式如下:

本科生先登录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提交《在学证明》申请,经培养单位、相关部门和学工部审核后,再用本人的师大邮箱发送申请。研究生直接用本人师大邮箱发送申请。

申请邮件主题为:学号+在学证明,邮件正文说明使用事由,邮件发送到jwbxj@bnu.edu.cn。

具体参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在学证明》的通知”http://www.konlan110.cn/post/1dcb17。

3、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张老师,yujingzhang@bnu.edu.cn

2020北师大CSC QQ群(国家公派项目交流):839017292,由于本群人数有限,请拟申请2020年国家公派项目的在籍学生申请入群,院系、学校各类交换项目不在此群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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